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互不相让 。
雨城区法院草坝法庭在受理该案后,款项均由张青领取。并邀请了当地较有威望且有调解经验的老干部帮忙调解 。张青愿意支付张红五分之一的份额 ,由于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以集体成员权为基础,张红多年前外嫁后 ,依照农村的风俗习惯,
现因父母均已去世,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
法官表示 ,作为当地有威望的老干部在调解中表示,不参与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按照村规民约张红不应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份额,的确不享有娘家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各执己见,